【前言】
    根据WTO的协议,2006年以后我国将取消所有对外资银行的所有权、经营权的设立形式,包括所有制的限制,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,给予外资行国民待遇。
    11月15日,中国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》。
    11月28日,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对外发布《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。
    条例和细则都将于12月11日正式实施,至此,我国将履行承诺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。
规范性文件
法人银行
    法人银行作为境内独立法人,是本地注册,由本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;而外国银行分行是境外注册银行的分支机构,由母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。

相关视频

国内媒体评论

外资银行动态
新闻实录
12月1日央视新闻频道《决策者说》播出的《外资银行来了》实录

最新报道

国外媒体评论

背景资料

版权所有: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
地址: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 邮政编码:100800